研发费加计扣除 按《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没有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加计5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018年为了鼓励企业发展,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活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系统将同步自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 6 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和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利息支出的扣除。
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系统自动填报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1号,规定了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执行,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和报送《“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1、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主体】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内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3、优惠一: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二: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4、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 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纳税筹划的特征 纳税筹划有其固有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纳税筹划的合法性、纳税筹划的政策导向性、纳税筹划的目的性、纳税筹划的专业性和纳税筹划的时效性等几方面。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 纳税筹划是在合法条件下进行的,是在对国家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后,进行纳税优化选择。
比例税率的筹划 很多税种对不同征税对象实行不同的比例税率,通过分析其差距的原因及对税后利益的影响,可以寻求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最佳税负点。累进税率的筹划 在超额累进税率下,纳税人通过合理地筹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纳税人适用税率的状况。
园林绿化公司税收筹划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可以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
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 环境保护 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
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形成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兼顾社会进步的新的税收优惠格局。区域税收优惠只保留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其它区域优惠政策已取消。